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十二五”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总结评估有关情况的通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国家级行业组织和质控中心(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和国家护理质量控制中心等)、北京市医院管理研究所、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等机构,共同组建涵盖医学各临床专科、卫生管理、数据分析、信息统计等多专业构成的总结评估专家团队。同时组织统计专家、卫生管理专家及相关专业临床专家对评估数据中异常值处理以及评估结果标准进行专家咨询和论证。
本次评估结果按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综合专家咨询意见,确定评估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后再验收”和“不合格”3个等次。根据评估,有1124个建设项目评估“合格”,有68个建设项目评估“整改后再验收”,有9个建设项目评估“不合格”。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是原国家卫生部2010年启动建设的项目,对申报单位从专科建设与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影响力、重大技术突破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标准严格,评估过程严谨,评选结果亦被称为最具有权威性全国医疗实力龙虎榜。
文件原文
29个眼科临床重点专科合格建设项目